小晶晶五歲那一年,有一天早上,她的媽媽帶著她去生活區(qū)外面的小吃攤兒上吃早點,要了一份豆腐腦、一份甜豆?jié){、兩根油條、兩個雞蛋。吃完飯后,晶晶媽去跟老板——一位中年漢子結賬。
她算著應該是六塊錢,就遞給了老板一張五元、一張一元的紙幣,誰知老板卻說錢不夠,應該是六塊五。其實,五毛錢對老板和晶晶媽來說,都是無所謂的。兩人只不過都想證明自己算得對而已,于是,兩人便你一句、我一句地交涉了起來,而且越說越急,賬也越算越糊涂,誰也說服不了誰。
這時,小晶晶有些不耐煩了,她站起來走到媽媽身邊,兩只小手一叉腰,頗有些拔份兒地說:“叔叔!你不要欺負我媽媽,等我長大掙了錢,加倍還你,行嗎?”
她連到底是多少錢都不知道,竟然用上了這么大的口氣。
剛才,別的顧客看著老板和晶晶媽爭論,都覺得挺可笑,全看著、聽著熱鬧。可是小晶晶這一拔份兒,卻讓大家對之不禁肅然起敬:這個小丫頭,別看她小小的年紀,竟能說出大人都不一定能說出來的話,這才叫人小志大,不可小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