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,有一個人要去打獵,可是他不認得鷹隼,買了一只鴨子,就到野外去了。
一只兔子突然竄出來,他立即扔出鴨子,要它去追捕。鴨子飛不起來,跌到地上。他抓起來再一次扔出去,鴨子還是跌到地上。這樣重復了三上次,鴨子忽然從地上站起來,一搖一晃地走到主人面前,向他解釋說:&#;我是一只鴨子呀,被人殺了吃肉,才是我的本分,為什么非要讓我去追捕兔子不可呢?&#;
那個人說:&#;我當你是只鷹隼,可以追捕兔子,沒想到你竟是只鴨子呀!&#;
鴨子舉起腳掌給主人看,說,&#;你看我這樣的腳掌,能夠抓到兔子嗎?&#;
寓意:要正確發(fā)揮一個人的作用,必須知道他的長處和短處。
昔人將獵而不識鶻,買一鳧去原上,原上兔起,擲之使擊。鳧不能飛,投于地。再擲之,又投于地。至三四。鳧忽蹣跚而人語曰:&#;我鴨也,殺而食之乃其分,奈何加我以擲之苦乎?&#;其人曰:&#;我謂爾為鶻,可以獵兔耳,乃鴨耶!&#;鳧舉掌而示,笑以言曰:&#;看我這腳手,可能搦得他兔否?&#;
蘇東坡《艾子雜說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