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指示:在農村開展“三反”運動
在60年前的今天,1960年5月15日(農歷1960年4月20日),中央指示:在農村開展“三反”運動。1960年5月15日,中央發(fā)出《關于在農村中開展“三反”運動的指示》。規(guī)定,這次“三反”運動是反貪污、反浪費、反官僚主義,以反貪污為重點。凡是犯有貪污、多占、挪用錯誤的人,不論數量大小,都必退必賠。在農村基層干部中,需要進行“三反”檢查的,應當是生產隊以上的干部和財貿系統(tǒng)的基層干部,特別是公社一級和公社直接經營的企業(yè)單位。運動的原則是教育為主,懲辦為輔,處分的面一般不宜太寬,以控制在3%以下為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