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政府頒布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
在122年前的今天,1898年7月12日(農歷1898年5月24日),清政府頒布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。1898年07月12日----清政府頒布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。1898年7月5日,光緒帝下諭獎勵新學人材,諭令說:“各省士民著有新書,及創(chuàng)新法,成新器,堪資實用者,宜懸賞以勸?!薄八破鹘o券,限年專利售賣?!薄捌溆歇毩?chuàng)建學堂,開辟地利,興造槍炮廠者,并照軍功例賞勵之?!?2日,清廷頒布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,共12款,具體規(guī)定了獎勵辦法?!墩衽d工藝給獎章程》是中國近代第一個獎勵科學發(fā)明的條例。當時隨著帝國主義列強對我國的軍事、政治、經濟入侵,西方的專利制度思想開始傳人,實行專利保護的呼聲在戊戌變法期間達到高潮。在康有為的新政建議下,光緒帝于1898年頒布了近代中國第一個鼓勵技術、工藝發(fā)明的專利法規(guī)——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,揭開了近代中國專利立法的序幕。1898年,總理衙門頒布了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。接著清政府又于1904年、1911年陸續(xù)頒布了《商標注冊試辦章程》和《大清著作權律》。但《振興工藝給獎章程》因為戊戌變法的失敗而夭折。而清政府對保護外國專利權可能帶來的后果的疑慮,也成為后來再未頒布正式專利法的主要原因。至于《商標注冊試辦章程》,因為是在列強的敦促下倉促而就的,且德、意、比等認為該章程偏向于英國在華利益,因而強烈要求修改。與此同時,國內對清政府明顯偏袒洋商的做法也極為不滿,所以,清政府商務部在一片吵嚷中開始準備對章程進行修改,最后也不了了之。在中國近代,這是第一次從法律上提倡、保護和嘉獎從事科技及興辦各種實業(yè)。它起到了鼓勵士大夫從舊學轉向新學,以及促進農、工、商各種實業(yè)發(fā)展的積極作用。點評:創(chuàng)新是一個民族的靈魂,是一個國家興旺發(fā)達的不竭動力。可惜的是前人對創(chuàng)新認識的太晚,而且又不能正確對待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