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海粟裸體模特兒糾紛平息
在94年前的今天,1926年7月19日(農(nóng)歷1926年6月10日),劉海粟裸體模特兒糾紛平息。圖注:上海美專師生與人體模特合影1926年7月19日《大公報)上發(fā)表署名“摩得樂”的文章《孫傳芳兩大禁令--旗袍與模特兒》。文章說:“孫傳芳兩月前來上海一次,照他的言論,仿佛要在上海行若干善政,……其實一樣也沒有做,就是和模特兒過不去,雷厲風行,非將美專學校封閉不可。以五省總司令赫赫威權(quán),與幾個窮苦女子、無力文人劉海粟作對,以虎搏兔,勝之不武?!蹦L貎旱募m紛,至此應該可以結(jié)束了,但縣長危道豐仍向上海法院控訴,控告劉海粟侮辱人格,毀謗名譽,要求賠償損失。傳票由法租界捕房陪同法警送到劉海粟手里,劉委托陳霆銳、吳經(jīng)熊兩位律師出庭為其辯護。律師吳經(jīng)熊擬與劉私下協(xié)商,表面上以罰劉50塊大洋了結(jié)此案,50塊錢也不必劉拿出,但請劉海粟不要上訴。原因是此二人覺得壓力太大,非這樣作不能平息此糾紛,希望劉能諒解。劉不得已認可了。過了五六天后,法院判決劉海粟罰洋50元,因事先鄭推事己關(guān)照,故劉也不予上訴了。至此,這場長達十年之久的模特兒制的紛爭才算結(jié)束。圖:1986年,劉海粟[前左]、夏伊喬[后右]、劉蟾[前右]和劉虎[后左]在法國,莫奈故居前圖注:劉海粟油畫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