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屆國家獎學金頒發(fā) 四萬五千大學生受惠
2003年2月24日(農歷2003年1月24日),首屆國家獎學金頒發(fā)四萬五千大學生受惠。2003年2月24日,4.5萬名品學兼優(yōu)、經濟困難的全國普通高校學生日前喜獲首屆國家獎學金。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出席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“首屆國家獎學金發(fā)放儀式”,向獎學金獲得者代表發(fā)放了獎學金,并同他們合影。國家獎學金制度是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研究決定,從2002年起在全國普通高校首次設立的,旨在完善我國高校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,幫助高校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(yōu)學生順利完成學業(yè)。為此,中央財政每年撥款2億元,專項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校中4.5萬名品學兼優(yōu)的經濟困難學生,其中一等獎1萬名,每人獎學金6000元;二等獎3.5萬名,每人獎學金4000元;同時,要求學校對所有獲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減免當年全部學費。黨中央、國務院一貫高度重視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問題,目前已出臺了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在內的“獎、貸、助、補、減”等一系列政策。其中,國家助學貸款到去年底共審批貸款學生59萬人,已簽訂貸款合同金額51億元。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北京大學學生支娟在發(fā)言中表達了經濟困難大學生對黨、國家和人民的感激之情,表示要努力學習,成為全面發(fā)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