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文化大革命”中的臨時權力機構成立
在53年前的今天,1967年3月10日(農歷1967年1月30日),“文化大革命”中的臨時權力機構成立。造反派在北京市革命委員會辦公樓前掛牌1967年3月10日,《人民日報》轉載《紅旗》雜志社論《論革命的“三結合”》。社論中傳達了毛澤東的最新指示:在需要奪權的這些地方和單位,必須實行革命的“三結合”的方針,建立一個革命的、有代表性的、有無產階級權威的臨時權力機構。這個機構的名稱叫革命委員會……這里的“三結合”是指革命委員會要有軍隊的代表、干部代表和群眾代表參加。社論發(fā)表后,“革命委員會”成為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間各級政權機關的名稱。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成立。謝富治在成立大會上講話河南省革命委員會成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