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人民取得反英軍入城斗爭第二次勝利
在173年前的今天,1847年4月3日(農(nóng)歷1847年2月18日),廣州人民取得反英軍入城斗爭第二次勝利。1846年在英國公使德庇時脅迫下,兩片總督耆英與廣東巡撫聯(lián)合發(fā)布準(zhǔn)許英人入城的告示。群眾將告示撕毀,耆英派知府劉潯與英人密訂入城日期,數(shù)千名群眾闖入府衙,將劉潯的朝珠、公服燒毀,德庇時被迫將兵帶回香港。1847年4月3日(道光二十七年二月十八日),德庇時再次提出入城要求,并把兵船闖入省河,由于廣州人民的斗爭,英方?jīng)]有得逞。但耆英與英方密約兩年后開放廣州。到了1849年4月英國公使文朝以兩年已滿,要求履約入城。繼任粵督的徐廣縉看到人民的激烈反抗,不敢實(shí)行密約。英國侵略者又使用武力威脅,把兵船再次駛?cè)胧『印V州各鄉(xiāng)社學(xué)勇10萬多人齊集在珠江兩岸示威,迫使文翰放棄入城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