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zhū hǎi | 注音 | ㄓㄨ ㄏㄞˇ |
首字母 | zh | 詞性 | 名詞 |
近義詞 | 珠江口、珠江口外海、南海東北部海域 | ||
反義詞 | 珠江、深圳、廣州 | ||
基本解釋 | 1.產珠之海,喻富庶地區(qū)。 2.泛指我國南部海疆。 3.市名。在廣東省珠江入海口的西側,1953年設縣,1979年改為省轄市,為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基地之一。現(xiàn)已成為經濟特區(qū)。 |
珠海,廣東省地級市,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,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游城市。地處北緯21°48′~22°27′、東經113°03′~114°19′之間。位于廣東省珠江口的西南部,東與香港隔海相望,南與澳門相連,西鄰江門市新會區(qū)、臺山市,北與中山市接壤。設有拱北、九洲港、珠海港、萬山、橫琴、斗門、灣仔、珠澳跨境工業(yè)區(qū)等8個國家一類口岸,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積最大、島嶼最多、海岸線最長的城市,素有“百島之市”之稱。
珠海于1980年成為經濟特區(qū),是中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的四個經濟特區(qū)之一。 200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(qū)改革發(fā)展規(guī)劃綱要(2008-2020年),并明確珠海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。1953年建縣,1979年建市,1980年設立經濟特區(qū),享有全國人大賦予的地方立法權。
珠海是全國唯一以整體城市景觀入選“全國旅游勝地四十佳”的城市,中國海濱城市。2013中國城市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指數報告珠海綜合排名全國第一,珠海為新型花園城市;珠海屬國家新頒布的“幸福之城” ,有“浪漫之城” 的稱號。
2017年12月,廣東省政府發(fā)布《廣東省沿海經濟帶綜合發(fā)展規(guī)劃(2017-2030年)》提出,將定位以廣州、深圳為主中心,把珠海、汕頭、湛江打造成省域副中心城市。
2018年12月,被評為2018中國大陸最佳地級城市30強,創(chuàng)新力最強的30個城市第6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