藻泛蘭池。和聲激朗。操縵清商。游心大象。傾昧修身?;菀暨z響。鐘期不存。我志誰賞。
嵇(jī)康(224年—263年,一作223年—262年),字叔夜。漢族,譙國铚縣(今安徽省濉溪縣)人。三國時期曹魏思想家、音樂家、文學家。
嵇康為曹魏宗室的女婿,娶曹操曾孫女長樂亭主為妻。官至中散大夫,世稱“嵇中散”。后隱居不仕,屢拒為官。因得罪鐘會,遭其構(gòu)陷,而被司馬昭處死,時年四十歲。
嵇康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學新風,主張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審貴賤而通物情”,為“竹林七賢”的精神領(lǐng)袖,袁宏稱其為“竹林名士”之一。他的事跡與遭遇對于后世的時代風氣與價值取向有著巨大影響。嵇康工詩善文,其作品風格清峻。他注重養(yǎng)生,曾著《養(yǎng)生論》。有《嵇康集》傳世。他的作品反映出時代思想,并且給后世思想界、文學界帶來許多啟發(f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