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稅,又稱版權使用費,是知識產權的原創(chuàng)人或版權持有人對其他使用其知識產權的人所收取的金錢利益。使用擁有版權、特許權、著作權、商標、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稅。一般而言,為了能夠取得復制或演出作品的權利,即會支付給作品發(fā)明者或創(chuàng)作者款項作為版稅。
版權使用費對于版權持手人而言,這是一種收入。在多數的國家,此項收入都要支付稅賦的,形式是預扣所得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