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問道:疾病有標和本的分別,刺法有逆和從的不同,是怎么回事?
岐伯回答說:大凡針刺的準則,必須辨別其陰陽屬性,聯系其前后關系,恰當地運用逆治和從治,靈活地處理治療中的標本先后關系。所以說有的病在標就治標,有的病在本就治本,有的病在本卻治標,有的病在標卻治本。在治療上,有治標而緩解的,有治本而見效的,有逆治而痊愈的,有從治而成功的。所以懂得了逆治和從治的原則,便能進行真確的治療而不必疑慮;知道了標本之間的輕重緩急,治療時就能萬舉萬當;如果不知標本,那就是盲目行事了。
關于陰陽、逆從、標本的道理,看起來很小,而應用的價值卻很大,所以談一個陰陽標本逆從的道理,就可以知道許多疾病的利害關系;由少可以推多,執(zhí)簡可以馭繁,所以一句話可以概括許多事物的道理。從淺顯入手可以推知深微,觀察目前的現象可以了解它的過去和未來。不過,講標本的道理是容易的,可運用起來就比較難了。迎著病邪而瀉的方法就是“逆”治,順應經氣而補的方法就是“從”治。
先患某病而后發(fā)生氣血逆適的,先治其本;先氣血逆亂而后生病的,先治其本。先有寒而后生病的,先治其本;先有病而后生寒的,先治其本。先有熱而后生病的,先治其本;先有熱而后生中滿腹脹的,先治其標。先有某病而后發(fā)生泄瀉的,先治其本;先有泄瀉而后發(fā)生疾病的,先治其本。必須先把泄瀉調治好,然后再治其他病。先患某病而后發(fā)生中滿腹脹的,先治其標;先患中滿腹脹而后出現煩心的,先治其本。人體疾病過程中有邪氣和正氣的相互作用,凡是出現了大小便不利的,先通利大小便以治其標;大小便通利則治其本病。疾病發(fā)作表現為有余,就用“本而標之”的治法,即先祛邪以治其本,后調理氣血、恢復生理功能以治其標;疾病發(fā)作表現為正氣不足,就用“標而本之”的治法,即先祛以治其本,后調理氣血、恢復生理功能以治其標;疾病發(fā)作表現為正氣不足,就用“標而本之”的治法,即先固護正氣防止虛脫以治其標,后祛除邪氣以治其本。總之,必須謹慎地觀察疾病的輕重深淺和緩解期與發(fā)作期中標本緩急的不同,用心調理;凡病輕的,緩解期的,可以標本同治;凡病重的,或發(fā)作期,應當采用專一的治本或指標的方法。另外,如果先有大小便不利而后并發(fā)其他疾病的,應當先治其本病。
大凡疾病的傳變,心病先發(fā)心痛,過一日病傳于肺而咳嗽;再過三日病傳入肝而脅肋脹痛;再過五日病傳入脾而大便閉塞不通、身體疼痛沉重;再過三日不愈,就要死亡:冬天死于半夜,夏天死于中午。
肺病先發(fā)喘咳,三日不好則病傳于肝,則脅肋脹滿疼痛;再過一日病邪傳脾,則身體沉重疼痛;再過五日病邪傳胃,則發(fā)生腹脹。再過十日不愈,就要死亡;冬天死于日落之時,夏天死于日出之時。
肝病則先頭疼目眩,脅肋脹滿,三日后病傳于脾而身體沉重疼痛;再過五日病穿于胃,產生腹脹;再過三日病傳于腎,產生腰脊少腹疼痛,,腿脛發(fā)酸;再過三日不愈,就要死亡;冬天死于日落之時,夏天死于吃早飯的時候。
脾病則先身體沉重疼痛,一日后病邪傳入于胃,發(fā)生腹脹;再過二日病邪傳于腎,發(fā)生少腹腰椎疼痛,腿脛發(fā)酸;再過三日病邪入膀胱,發(fā)生背脊筋骨疼痛,小便不通;再過十日不愈,就要死亡;冬天死于申時之后,夏天死于寅時之后。
腎病則先少腹腰脊疼痛,腿脛發(fā)酸,三日病邪后病邪傳入膀胱,發(fā)生背脊筋骨疼痛,小便不通;再過三日病邪傳入于胃,產生腹脹;再過三日病邪傳于肝,發(fā)生兩脅脹痛;再過三日不愈,就要死亡:冬天死于天亮,夏天死于黃昏。
胃病則心腹部脹滿,五日后病邪傳于腎,發(fā)生少腹腰脊疼痛,腿脛發(fā)酸;再過三日病邪傳入膀胱,發(fā)生背脊筋骨疼痛,小便不通;再過五日病邪傳于脾,則身體沉重;再過六日不愈就要死亡:冬天死于半夜之后,夏天死于午后。
膀胱發(fā)病則先小便不通,五日后病邪傳于腎,發(fā)生少腹脹滿,腰脊疼痛腿脛發(fā)酸;再過一日病邪傳入于胃,發(fā)生腹脹;再過一日病邪傳于脾,發(fā)生身體疼痛;再過二日不愈,就要死亡;冬天死于半夜后,夏天死于下午。
各種疾病按次序這樣相傳,正如上面所說的,都有一定的死期,不可以用針刺治療;假如是間臟相傳就不易再傳下去,即使傳過三臟、四臟,還是可以用針刺治療的。